关于开展“三年来我最满意的教师”评选活动的通知-溧阳市电子技术学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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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三年来我最满意的教师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2011年05月10日 ebaitiancms  本站  审核人:   (点击: )

关于开展“三年来我最满意的教师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
为进一步加强校风、学风建设,推进教学质量工程,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,经与学校相关部门协商,决定在我校开展“三年来我最满意的教师”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宗旨

旨在通过广大学生对授课教师,从教学质量、教学水平、教学成效、育人风范等各方面的客观评价,以评促教、以评促学;弘扬“尊师重教”优良传统,展示我校教师风采;增进师生的情谊,构建和谐文明师生关系;增进毕业生对母校的感情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1.三年以来承担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。

2.符合《溧阳市电子技术学校“三年来最满意的教师”评选章程》规定的相关条件。

三﹑评选机构

根据《溧阳市电子技术学校“三年来我最满意的教师”评选章程》成立评选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,下设办公室(设在校学生会),负责2011年度“三年来我最满意的教师”评选活动各项工作。

四、推荐名额

(一)推荐名额

按照“统筹兼顾、择优推荐”的原则,区分专业课教师和公共课教师(非本院系在册教师),分配各单位推荐名额(见附件)。

(二)推荐办法

参照《溧阳市电子技术学校“三年来我最满意的教师”评选章程》之第四章“评选程序”执行。

五、时间安排

(一)4月16日—4月30日,各院系召开班级负责人会议,动员并布置“三年来我最满意教师”评选工作;各班级召开全体成员会议,推荐“三年来我最满意的教师”候选人,并报院系评选委员会。

(二)5月3日—5月10日,各院系汇总班级推荐的候选人信息,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宣传;填写候选人登记表(见附三)和评选院系推荐表(见附件四);召开院系评审委员会会议,确定“三年来我最满意的教师”推荐人选,并报送学校评选委员会办公室。

(三)5月11日—6月28日,校评选委员会汇总各院系推荐候选人资料,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宣传,组织全校应届毕业生进行公开投票;召开校评选委员会会议,评选出2011年度“三年来我最满意的教师”。

(四)9月对最终当选的“三年来我最满意的教师”进行宣传,并选择适当的时间进行表彰。

六、相关要求

(一)各院系要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严格按规定条件和推荐程序开展工作,广泛征求班级意见和建议,使评选出来的老师真正起到示范作用,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;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徇私舞弊、以权谋私,一经发现将取消所在院系评选资格。

(二)各院系、班级在评选过程中应打破院系、专业界限,体现多数同学的意愿;班级、院系、学校评选参与人数不少于班级、评选委员会人数的3/4。按票数从高到低确定评选结果。

(三)各院系、班级、学校要调动广大同学积极参与评选活动,扩大班级辐射范围和非学生干部担任评委的比例(学生代表不少于评委总数的1/5),不断创新评选形式,强化互动效果,提高评选工作的透明度。

(四)各院系、班级要加强与任课教师的联系,对任课教师所任课程进行全面了解(时间、课程、上课地点、授课对象),提供任课教师个人工作照片和事迹材料,在学校、本院系范围内加大宣传力度,扩大“三年来我最满意的教师”的影响力,促进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。

(五)“三年来我最满意的教师”评选活动相关资料在校学工处网页下载。各院系学生会于5月10日前将所推荐的候选人登记表、事迹材料、院系推荐表等报校评选委员会,电子文档(含登记照、生活照各1张)发送至学工处邮箱(qinkebj@126.com),纸质文档交至校学生会办公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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